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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011-04-02 15:45:00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年4月12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质量,拟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专家信息补充填报要求
    1、入选的专家将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奖励等重要工作,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对填报的信息严格保密,我司也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2、教育部将建立专家信誉制度。对于信誉良好、认真负责的专家予以表彰。
    三、报送时间
    3、请务必于4月13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学校推荐专家”。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填报说明》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一览表》
  附件4:《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