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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1-04-07 09:20:19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时期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管理工作,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特向全省公开征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组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责任心强,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能正常参加评审活动。
    3、熟悉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鼓励中青年专家学者积极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评审专家的学科范围
    征集的评审专家所涉及的学科专业是: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城市学、教育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新闻与传播学、考古学、体育学、文化艺术、民族宗教、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国际问题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入选的评审专家在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各项评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
    (一)评审专家的权利;
    1、对市哲学社会科学各项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自愿接受聘请,担任市哲学社会科学各项评审活动的评审委员会成员;
    3、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二)评审专家的义务
    1、按时参加评审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告知市社科规划办。
    2、自觉接受各项评审活动的相关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为评审内容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3、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为杭州市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管理
    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负责建设市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组评审专家库,对入选的专家颁发聘书,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同时负责各项评审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报名方式
     个人如实填写专家推荐表后报科研处,同时发送表格的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4月20日
 
附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组评审专家推荐表
upload/2011_04/110402183877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