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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浙江省和中国高教学会 “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1-05-19 15:26:14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申报浙江省和中国高教学会 “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年6月17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申报浙江省和中国高教学会 “十二五”高等教育
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报课题的个人均须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1]6号文(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供申报时参考,并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选择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3.我省各高校申报课题统一由省高教学会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然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从我会“十二五”立项的重点课题中择优推荐10项,这10项中如没有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仍作为我会重点课题予以立项。
    4.我会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将分类进行评审,申报时请慎重考虑。
    5.请各部门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立项申报书(一式六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送科研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附件 :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