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设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暨201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年6月24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设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暨201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扩大学校社会影响的重要路径。为了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快速、有效扭转当前我校科研服务社会的短腿局面,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设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现将2011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与资助额度
1.课题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可具化、细化课题指南,找准研究切入点,进行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研究。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首期拨付经费的60%,结题后拨付40%;鼓励重点学科自筹经费资助该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附上重点学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证明,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结题后每项课题计科研工作量300分(课题主持人工作量不超过40%,课题组成员工作量不低于60%),但不计科研津贴;研究成果被批示采纳的科研工作量将根据浙财院〔2010〕94号文件计算。
二、申报范围和时间
1.课题申请者可自愿组合,跨学科合作,每个研究团队一般为3-5人,最多可申报两项。
2.学校每年调研、筛选确定一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选题,于每年上半年组织申报。
三、完成时间、成果形式和研究要求
1.课题完成时间为3—6个月;课题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课题未完成者,两年内不得再申报本课题,并列入课题不良信誉记录。
2.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不定字数,但要求围绕某个选题做扎实的实证调研,从深层次上把握问题的实质,提供的决策参考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
3.课题经评审通过结题后,须向学校提供至少1份《成果要报》(限4000字以内)。
4.研究团队要及时、主动与学校科研处建立联系,建立快捷的成果报送和反馈机制;学校将通过一定的渠道将《成果要报》上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课题研究成果被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研究团队成员在来年的申报中优先资助。
四、课题管理
除上述要求外,课题管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原件1份,《活页》一式8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4纸印制。
(2)《“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
3.2011年度课题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6月27日前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杨红伟,联系电话:87557071。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