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提升我院的办学水平,推动我院的学科建设,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根据我院“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本学期将启动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近期将举办学科建设和院重点学期申报研讨会的预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和重点建设,使我我院的学科特色更加明显,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队伍实力进一步提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在省内独立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获得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资助的条件。
二、院级重点学科申报要求
(一)学科方向已形成较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好的学科发展前景,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促进文化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拥有学术造诣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三)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承担较多的研究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且预期可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四)具有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位于省内独立院校同类学科的前列,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五)学术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院级重点学科原则上以二级学科设置形式进行申报。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采取分院申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学院批准的方式进行。为有效整合资源,鼓励各分院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跨分院的学科和人员的组合。
四、其他
请各分院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提前准备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重点学科申请表》(见附件),数据统计时间截点为2011年12月31日。
填报《申请表》时,须填写本学科组成人员的完整名单。申报学科学术队伍中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材料中所列的教学、科研成果等业绩必须以是在近5年内取得。
凡在《申请表》中标明“限填”字样的填项,均需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
为便于评审,每个申报学科均需提供一份独立的学科综述,主要内容包括:本学科的基础(历史与现状),特色与优势,发展前景,今后建设目标,拟采取的具体措施与政策保障等,限2000字以内。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