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2年3月21日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各单位、各部门:
201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限额申报,按往年我校最多一项,报奖项目应是前五年内完成的科技成果,并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登记的科技成果),因成果登记提交并公示一个月后才能有成果登记证书,因此登记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报奖材料需要通过网络上传,推荐号、校验码要等教育厅下发,所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有关通知要求于3月22日前将报奖材料初稿交科研处,以便学校评审并获报奖推荐号。
三、报送材料及截止日期
1.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17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
2.电子版文本和书面推荐书应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sta.zjkjt.gov.cn。
3.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须的附件材料。2012年度所有推荐项目将进行网上评审,附件按要求排序进行输入或扫描,不可超过规定的页数。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详细技术内容;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应用证明;代表性论文、专著等;他人引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其他证明。
4.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建设工程中的关键技术应提供工程验收证书。
5.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6、根据省科学技术奖报奖通知要求,推荐上报的省奖项目必须经过为期10天的公示期,请申报者务必在4月5日前完成公示要求的内容,将公示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或QQ发李承娟。
7、科技奖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完成期满一年以上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凡是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期过半后方可推荐。属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原则上不得推荐。基础研究论著要公开发表一年以上,今年侧重它引情况。请申报者务必认真领会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免形式审查不通过。
科研处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