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科研成果请与2012年6月20日之前经分院汇总送交科技服务部,由科研处审核的材料统一递送至科研处。论文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及时掌握我校科研状况,做好科研工作量的统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2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2.2012年度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
http://my.zufe.edu.cn),将2012年个人科研成果填入系统,并于6月22日前将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送交科研处。如成果原件尚未收到或是成果时间在暑假期间的,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地录入个人科研成果,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名称(成果名称无需添加书名号、引号)、作者、内容、字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号(期号填写格式:“2012年第X期”)、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级B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系统功能上传(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其他论文需提供原件。
(三)SCI、SSCI、AHCI、SCIE、EI、CPCI-S、CPCI-HHP等检索,需上报原件、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国际期刊需提供期刊原件。
(四)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刊物名称等信息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外文期刊务必将中文、外文题目同时录入,字数以万字为单位;
3.发表在增刊上,或是短论、书评等文章,应直接录入刊物名称,并在刊物名称后加以注明,例如:财经论丛(增刊),管理世界(短论),财经论丛(书评)等。
(五)二级学院成果收集到一部分之后请及时送审,不要全部堆积在最后几天。报送科研处材料都要附成果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科研处一律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六)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也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七)发表在2011年12月份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论文,发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