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公布201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本次立项的东方学院老师立项协议书等材料请与2012年6月29日上午9点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请相互转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学院、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我校共立项17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青年课题2项,学科共建课题2项,自筹经费课题8项。现予以公布:
重点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A12FX03 |
民间法的司法审判引入机制研究——以浙江省地方民俗为根据 |
论文 |
孟涛 |
2013-6-30 |
|
一般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B12GL05 |
基于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发展的杭州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研究 |
研究报告 |
黄纯 |
2013-6-30 |
B12YJ05 |
基于复杂适应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
论文 |
叶谦 |
2013-6-30 |
B12YJ06 |
杭州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研究 |
研究报告 |
益智 |
2013-6-30 |
B12YY02 |
汉日语IT领域新词对比研究 |
论文 |
宋翔 |
2013-6-30 |
|
青年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B12YY06Q |
清末法律词汇与日语借词的研究——以《日本国志•刑法志》为中心 |
论文 |
王丽娟 |
2013-6-30 |
B12ZZ03Q |
杭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与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
研究报告 |
冯涛 |
2013-6-30 |
|
学科共建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C12YY01 |
认知视阈下的译者主体性研究 |
论文 |
蒋丽萍 |
2013-6-30 |
C12YY02 |
汉语否定结构研究的类型学视野 |
专著 |
管春林 |
2014-6-30 |
|
自筹经费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D12FX02 |
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与应对机制研究 |
专著 |
章惠萍 |
2014-6-30 |
D12GL03 |
杭州大学生创业环境评估与优化策略研究 |
研究报告 |
伏晓红 |
2013-6-30 |
D12GL04 |
面向幸福的杭州城市建设内涵与思路研究 |
研究报告 |
邱夏 |
2013-6-30 |
D12JY06 |
高校网络舆情的云计算监测模式研究 |
论文 |
吴建军 |
2013-6-30 |
D12JY07 |
传统文化价值观视域下的大学生就业取向研究——以在杭高校学生为例 |
研究报告 |
沈晓敏 |
2013-6-30 |
D12YJ03 |
人民币汇率传递、出口企业的依市定价(PTM)行与出口商品价格 |
论文 |
项后军 |
2013-6-30 |
D12YJ04 |
劳动力回流的经济影响实证研究——以杭州为例 |
论文 |
刘央央 |
2013-6-30 |
D12YJ05 |
杭州市人口就业结构与经济增长方式之间关系的研究 |
研究报告 |
李元春 |
2013-6-30 |
2012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1.5万元;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的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首次拨给60%的研究经费,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完成后,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2012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的结题要求为: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在规定的公开刊物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要求核心以上(参照浙江大学刊物级别标准),其他课题要求省级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向市社科规划办申请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研究报告如获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杭州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吸收的,可免于鉴定。论文或研究报告如被市社科联(院)主办的《杭州研究》杂志刊发的,可直接申请结题。课题的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项目管理系统”办理。
请各课题负责人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hzsk.com)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
协议书一式3份于
6月29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经杭州市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
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