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2年10月30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将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3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3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截止时间
省教科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的《课题申报、评审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四、申报课题程序
(二)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三)初审单位在对《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分配数量,
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科研处,并将《院(校)申报省教科规划2013年课题分类汇总表》用Excel格式填写后,发邮件至
kyc@zufe.edu.cn邮箱。
(四)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评审表》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