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申报2013年度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纸质报送材料请与2012年12月13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度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3年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主动设计项目与自由申报项目两部分组成,总数约80项,其中自由申报资助项目安排40项左右。
自由申报项目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开展研究,切实体现项目研究的前瞻性、政策性、操作性。
主动设计项目面向省有关部门征集研究需求和项目,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等方面开展研究。征集到的研究需求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研究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以竞争性方式确定。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申请人需熟悉浙江省情,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一般应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具有良好科研信用。
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高于申报数20%。重点软科学研究基地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其成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前3位参与项目申报。已承担省级软科学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人或课题组他人已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有关部门等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各高校、院所申报推荐不限额。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质量。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
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二)项目受理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 项目汇总表一份。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职称(职务)等8栏。
2. 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截止时间
软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于2012年11月1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逾期恕不受理。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