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报送的材料请于2013年1月13日之前发送科技服务部以下邮箱并短信留言告知以防邮件没有收到,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各相关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写项目为2012年所有新立项项目和2012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三、《办法》要求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各高校必须在2013年1月底前实行首次公开。
五、请各位相关老师认真填写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由学院(部门)汇总后于1月14日前发送电子稿至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全校汇总后将所有信息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开。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全省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