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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送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初稿的通知

2013-02-26 11:12:42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送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初稿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3年2月27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珊珊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送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初稿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请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一份,于2月28日各学院统一上交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