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的通知

2015-06-02 13:12:13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15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25项,其中资助课题14项,自筹经费课题11项。现予以公布(我院部分):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按资助立项总数30%以内确定。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重点课题:(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 “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不合格的取消立项。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如结题评审等级评审不合格,则取消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重点课题要求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研究》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到科研处网站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课题类型:填“常规性课题”。(4)资助经费:填写“资助课题”或“共建课题”或“自筹课题”。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学院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于6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5年度立项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