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推荐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7月13日中午前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各单位、各部门:
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我校需向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申请推荐代码,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该奖项的申报要求较高,学校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对申报质量确实高的项目,方可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通过方可给予申请代码。目前学校面临放假,申报程序又比较复杂,所以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务必于 2015 年 7 月13 日 前先将申请书初稿一式三份交科研处,以便该项工作及时、顺利进行。所有的申报事项详见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
推荐手册.doc
汇总表.doc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