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10:08:21
各位老师:
由于财大本部调整了我院科研奖励主管部门和发放程序,主要从原来人事处主管、与本部教师科研奖励同步发放,变更为由科研处主管、以项目形式在第二年预算下达后发放。财大本部教师的科研奖励发放仍保持不变。所以,我院教师的科研奖励从去年起不再与本部教师同步发放,而是根据当年奖励金额列入第二年度财政预算,待批准后发放。
2017年度的科研奖励已由财大本部批准,待财务转账完成后即可发放。
请各位老师知悉。
科技合作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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