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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03-11 09:20:49

各部门、各分院:

2020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观照现实、把握前沿,立足嘉兴、彰显特色,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创新价值、实践意义、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嘉兴加快建设“三城一地”,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思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应用对策类的课题仅限于《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内容,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9月18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5.市级领导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省级单位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按撤题规定处理。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6.市社科联各理事单位(即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委党校、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嘉兴电大)、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教育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

7.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请各单位于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2020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2020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包括电子稿)(一式一份)汇总交科技管理部办公室(行政楼A305)。经评审后列为2020年嘉兴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

联系人: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