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4]49号)的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请的资助类型分为出版资助和后期资助两类,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1.出版资助主要是针对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一式1份;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3份;
(3)完整的匿名书稿清样3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4)反映书稿水平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5)《著作内容提要活页》和“书稿清样”中不得出现作者名字及其所在部门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6)获得资助的学术专著,必须在2021年度出版完成,逾期出版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2.后期资助主要指在2019年12月到2020年11月期间已经出版的学术专著,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一式1份;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3份;
(3)已经正式出版的专著样书6本;
(4)反映书稿水平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以上申报的学术著作获院级及省级以上双重资助的,按就高原则,院级资助自动作废。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020年11月16日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部,电子稿同步发送到495729868@qq.com邮箱,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87571522。
科技管理部
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