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嘉兴市委和海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政协理论研究正确政治方向,形成具有海宁辨识度的政协理论研究成果,经研究,海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海宁市社科联”)和政协海宁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宁市政协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嘉兴市委和海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回答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实践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范围
(一)围绕政协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开展研究,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论述、政协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构建政协协商民主体系的基本原则研究等方面。
(二)围绕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开展研究,内容包括落实党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委政府工作与政协协商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党的群众路线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研究等方面。
(三)围绕政协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的主要内涵开展研究,内容包括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构建宽领域多层次常态化的协商议政格局、完善协商平台、数字赋能政协协商的路径等方面。
(四)围绕政协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的路径方法开展研究,内容包括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的有机衔接,完善人民政协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制度、程序、机制,人民政协界别优势及其独特作用,政协协商质量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
(五)围绕红船精神与政协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开展研究。
三、具体要求
1.根据上述选题方向,自拟题目。申报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在6000—10000字。经评审后择优向嘉兴市社科联申报。
2.优秀评选。申报课题结题后,由海宁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开展优秀课题评选并给予奖励。
3.按课题管理规定,申报课题的成果归海宁市政协办公室所有,课题组不得通过其他途径报领导个人或其他组织。
4.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
5.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10点,正式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迪,联系电话:8757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