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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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科技管理部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2025-12-02 14:07:0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科技管理专家库结构,充分发挥专家在科研项目评审、成果评价、学科建设、智库建设等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学院科技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组织开展科技管理部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重点增补双一流高校、省内重点建设高校(不含浙江财经大学)高级职称专家;

2.院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丰富实践经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或同等水平专家;

3.行业内具有突出业绩、公认度高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2.在相关学科领域(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外国语言学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厚的专业素养,熟悉本领域的发展动态、研究前沿及行业需求。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工作5年以上,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4.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推荐及审核流程

1.单位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可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专家同意后,填写《科技管理部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材料报送:推荐单位请于12月26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A3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Word版,命名为“专家库增补+姓名+单位”)发送至邮箱344653376@qq.com;

3.资格审核:科技管理部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专家资格及相关信息;

4.遴选入库:科技管理部按规定组织遴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入库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库专家名单,纳入学院专家库统一管理。

、专家管理及职责

1.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根据情况申请续聘;

2.入库专家将针对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事项提供专业建议;

3.参与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评价、平台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

3.专家在参与相关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出具评审意见;

4.学院将为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五、其他要求

已担任学院外聘教授、兼职教授、产业教授、客座教授以及已经推荐过的专家无需重复推荐,科技管理部将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或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534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