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学院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3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决策咨询报告质量,强化全流程质量把关,帮助教师提升报告采纳使用和成果转化率,打造学院特色专报体系,深化产学研融合,经研究,决定加强学院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报送载体

学院仅认可经学院内外规范报送载体报送并获批示、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报告需由学院第一作者作为责任人,对报告内容全权负责。

通过院外载体报送的报告需符合相应载体要求。

无明确院外报送载体的报告,需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以《决策参考》专报报送,并符合以下报送要求和流程。

二、明确报送要求

(一)总体原则

报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二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应用价值。

(二)选题要求

报告选题需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研究成果能为地方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学院将不定期公布报告选题,对于符合选题的报告优先予以编报。

)标题要求

标题需简洁明了、精准凝练,直接体现报告核心观点和研究方向,无冗余表述。

)格式要求

报告正文及附件需按照学院制定的统一格式排版(见附件1),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体例规范,符合公文类材料基本格式要求。

三、规范报送流程

(一)责任人报送

责任人将报告发送到学院《决策参考》指定邮箱Dfkjbjcck@163.com。

(二)审核指导

报送报告由科技管理部收审、组织专家审核,聚焦报告质量,严把政治关、内容关,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对需优化完善的报告,邀请专家予以指导,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协助教师打磨提升报告质量。

统一制发

经审核通过或打磨完善的报告,由学院按照统一制式在《决策参考》编发。高度雷同重复提交的不予编发。

)明晰渠道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报告,可由学院以统一名义向相关政府部门报送;拟由教师个人渠道报送的报告(仅指无明确院外报送载体的报告),须完成学院审核并使用统一制式编印后,方可报送。

)工作量认定

报告科研工作量核算与材料规范报送、内容质量审核结果直接挂钩,按照本通知规定完成全流程规范报送,且成功收录至《决策参考》专报的报告,单篇核算科研工作量5分(计量不计酬);同一作者年度内多篇报告被收录的,累计工作量上限为15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教师落实本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决策咨询报告质量和报送规范性,切实提升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9211534


科技管理部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