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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一轮学科和学科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25-11-28 15:31:01

各学科、学科团队: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新一轮学科和学科团队拟立项建设工商管理、法学、设计学、外国语言文学等4个院级应用型学科和12支学科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落实《关于开展嘉兴市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嘉兴市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5]75号,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86号,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科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5]76号,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学科和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建设目标任务书填报主要分为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填报和学科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书填报。

2.填报内容主要为结合学院实际,内容包括学科和学科团队人员构成、分期建设目标、经费预算方案等。一流学科和一流学科团队需依据嘉兴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本科)申报书任务的主要目标,分年度设定建设目标,分解各学科团队的年度建设任务。院级应用型学科、应用型学科团队和交叉学科团队需根据新一轮学科和学科团队考核目标要求,在《申报书》基础上对团队成员、主要建设目标做适当调整。

二、工作程序

1.各学科和学科团队在所属二级学院指导下,召开推进会,明确总体建设目标、思路、举措、任务指标等内容。

2.各学科和学科团队填报对应的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和学科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书(详见附件5-8)。

3.签订任务书。12月8日之前,各学科和学科团队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递交至科技管理部,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Shaovie@163.com)。

三、工作要求

1.各学科和学科团队负责人要认真研读《建设目标任务书》,在前期《申报书》基础上,结合考核要求、建设目标、思路和举措,科学填报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年度(各期)目标。

2.学科任务书填报应与学科方向、学科团队建设统筹考虑,切实做到学科方向、学科团队支撑学科建设。

3.新一轮学科和学科团队建设经费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科、学科团队分别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支持额度及管理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经费划拨后各学科应编制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也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联系人:邵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A305;

联系电话:9211533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