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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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下半年院级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2025-10-21 10:13:0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5〕78号)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下半年院级科研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结题要求

(一)重点课题

须为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或在二级B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成果奖励、批示采纳,以论文、成果奖励或批示采纳结题的,须同时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二)一般课题

原则上须在三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院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县市级及以上批示采纳,或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

除研究报告须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外,以其他成果形式结题的可免于专家鉴定。

(三)课题负责人未作为第一作者取得上述成果,如有作为第二作者参与的上述成果(研究报告除外),同时满足《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5]7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也可申请免予专家鉴定。

(四)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结题有特殊要求的,以发布的课题申报通知为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一份)、《院级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及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签章并统一递交至行政楼A305,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2.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所有报送材料须统一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交,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邵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A305;

联系电话:0573-87571533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