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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填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2022-12-19 15:05:47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填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王淑娴        

电话:0573-87571522    

邮箱:854281932@qq.com

地址:行政楼A305室


科技管理

2022年12月19日


关于填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依托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12月12日起进行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任务书,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


二、纸质任务书集中寄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任务书的审批工作。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1日后,3月23日前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报送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财大科研处:迮勇 1865729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