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补助项目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升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15年省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
(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包含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等项目;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包含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和空气能热水建筑应用等项目;
(四)建设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补助项目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其中,申请建筑节能示范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的项目,应提供工程立项核准文件,并填写《建筑节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见附件1);申请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和建设科研补助的项目,原则上应经立项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分别填写《建筑节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工程地方标准编制》(见附件2)、《建设科技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三、资助方向
紧扣建设行业发展重点,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基础扎实、技术水平较高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和建设科研项目优先给予资助;部分前期成熟度较高、示范作用明显的节能示范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优先给予适当补助。
四、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含电子版)一式四份于4月27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