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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和填写立项协议的通知

2015-12-14 14:22:31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和填写立项协议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12月16日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8项。现予以公布: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课题类别

Z16JC048

沈从文作品的外译、传播和接受研究 ——以沈从文作品英译专集为视角

论文

朱凌燕

东方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81

杭州市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研究

论文

王华

东方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从2016年起,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2016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 2016年 11月 30日前 ),专著为2年(2017年 11月 30日前 )。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 2016年 5月 31日 ,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本省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于 12月17日 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杭州市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立项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