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征集2016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的函》,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4月14日前前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服务部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涉台研究,现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征集2016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申报细则参见附件1。
申报期限:即日起至4月15日
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四份,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
关于征集2016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的函.pdf
浙江省台办2015年度涉台委托调研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