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浙财大东〔2025〕23号)规定,学院组织专家对2025年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项审查和评议,本次共有102项符合结项条件,准予结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科技管理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5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9211533
联系人:邵老师
科技管理部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