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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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5〕116号)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部门2025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杨志宏
合格(排名不分先后):罗家栋、邵玮、葛浩月
公示期: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4日前向科技管理部负责人反映。
联系电话:9211146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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