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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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3〕16号)的相关规定,学院于2023年6月集中清理了2019-2021年批准立项但超期未完成的院级课题。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1.本次列入清理的课题共10项(见附件)。
2.凡被列入清项的课题作撤项处理,其原有经费账户封账,剩余经费冻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院级课题的结项工作,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切实提高成果质量。
科技管理部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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