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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的通知

2019-10-11 10:15:15

各分院、各部门:

2019年度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院重点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本次申报的类别为院级重点课题。重点课题主要是为学院应用型院校建设服务,重点研究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对接企业、行业需求,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的专项课题。

2.申请者可在《2019年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研究选题》中选择课题申报,也可根据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鼓励申请者在符合《研究选题》和重点课题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研究选题》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研究选题》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题申请表》一份,由各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于118前递交至行政搂A307,联系人:钱老师。

4、科技管理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统一发文。课题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1、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重点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著作结题的须正式出版专著,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后,可追加1万元研究经费;以论文结题的须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2019年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研究选题

序号

选题名称

1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市场优化机制研究

2

“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以中国为枢纽的双环流新型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研究

3

绿色发展背景下所有权性质对工业污染的影响研究: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关联的调节效应

4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统计测度及其效应研究

5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模拟仿真及引导策略研究

6

基于机器学习的大学生校园行为分析及心理危机预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