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金及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及其他部级项目预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教育部及其他部级项目的申报通知未下达,我院2026年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5年度项目指南”及2025年申报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发动老师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前期已经填报申报课题意向的老师均需申报。没有在研省部级项目的副高以上(含副高)和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符合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鼓励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自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一般项目”)的申报由学院、二级学院(学科、学科团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共同组织辅导与申报,申报老师必须参加两级辅导。其他国家级和部级项目主要由各单位组织辅导与申报,申报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各单位要提前物色项目成员,尤其是专业领域的核心成员。国自科、国社科和教育部一般项目基本申报条件如下:
(一)国自科项目
1.自然科学类学科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自然科学类学科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可以申报面上基金项目;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社科项目
1.人文社科类学科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的教师原则上可以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类学科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可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或重点项目;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
(三)教育部一般项目
1.人文社科类学科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可以申青年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类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可以申报规划基金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及2024年、2025年连续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9日前,申请人完成选题设计并撰写《2026年度拟申报项目论证活页》(附件1),各单位应组织1次以上选题论证,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本单位论证修改后的选题汇总表(附件2)、组织专家评审后的选题论证表(附件3)提交科技部。
2.2026年1月,申请人撰写申报书初稿(暂以2025年的版本为准,经费预算部分可暂不填写)。各单位需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书初稿开展1-2轮的修改辅导,并于2026年1月21日前将国自科项目申报书(修改稿)和专家论证建议汇总材料提交至科技部。科技部适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辅导。
3.2026年3月,各单位应于2026年3月2日前将国社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书(修改稿)提交至科技部。并同步开展项目的新一轮论证,各单位至少组织1轮专家辅导,科技部组织1-2轮专家辅导,申请人需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
4.2026年3-4月份,根据不同项目申报时间的差异,学院将陆续组织专家论证,具体事项根据正式申报通知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即日起,未完成预申报的项目将不再计入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量。其他国家级和部级项目的申报也应经过至少三轮以上打磨。
2.各单位应加强科研诚信宣讲,落实中央和各部门相关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的基本信息核实,规范科研活动,坚守科研伦理要求,严格审查论著作者等信息。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严格落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年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线下论证和辅导工作,相关安排报科技部登记,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除科技部和各单位的辅导外,申报人可自行联系1名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专题辅导(青年教师学术结对培养项目的辅导另行规定),申报人在申报完成后需提交完整的辅导材料(包括3次以上专家意见、修改说明等)。
5.2025年申报未获批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研读、分析专家评审意见,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打磨申请书,进一步提高申报书质量。
6.国自科(http://www.nsfc.gov.cn)、国社科(http://www.npopss-cn.gov.cn)、教育部一般项目(http://www.sinoss.net)申报的相关要求参考2025年度相应官方网站的通知或在学院科技管理部网页下载。其他国家及教育部项目申报可查询相应官方网站2025年度的申报通知。
7.2026年度国家和部级项目申报截止后,各单位需将项目申报过程性材料(包括申报书初稿、修改稿、各单位辅导和论证意见等)进行整理,作为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量的依据,未提交材料的所在单位教师不予计算申报工作量。
纸质材料均统一提交至行政楼A305,电子材料均发送至邮箱:344653376@qq.com。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方式:9211534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