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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6 08:29: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数量

我院今年限项数:1项。

二、项目资助

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

三、立项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 1 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请项目申请人根据立项基本要求,认真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附件1)和《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活页》(附件2)的填写,并提交给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学院(部门)填写《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9月4日前将附件1-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递交学生工作部A204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9211135;电子材料发邮箱:8093217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生工作部汇总我院申报材料,科技管理部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后发布我院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入围项目通知。

4.入围项目申请人需在2024年9月25日前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完成《申请书》(附件1)填写,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否则不作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五、结题要求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形式原则上为论文。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字数4000字以上,同时满足课题申报书上预期成果要求。所有成果均须第一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

科技管理部、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6日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

2.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活页

3.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