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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24-06-07 15:53:48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治理,完善民主、科学、高效的学术治理运行体系,更好地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 年修订)》(浙财大东〔2022〕132号)要求,将组建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现就各学院(部门)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要求

(一)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任满一届,任期与学院中层干部任期一致;

(二)学术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三)各二级学院(部)委员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等形式产生,经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各二级学院(部)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候选人不超过1位;

(四)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执行推荐标准,委员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 年修订)》第二章第五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部)

名额

金融与经贸学院

2

财税学院

2

工商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

2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

体育部

1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6月12日前将两份表格电子版发科技管理部邮箱:kjglb@zufedfc.edu.cn,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科技管理部。

科技管理部联系人: 王淑娴,电话:9211522,地址:行政楼A305

 

 

科技管理部

2024年6月7日